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文登博物馆之友”(英译为Friends of Wendeng Museum)
第二条 文登博物馆之友是威海市文登区内热心公益事业、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联合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文登博物馆之友的宗旨为: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推动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宣传教育职能的充分发挥,促进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与文登博物馆之友会员的共同进步,推动文登地方文化与文博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文登博物馆之友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威海市文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第五条 文登博物馆之友的办公地址为威海市文登区文山东路东首博展中心(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为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事业发展出谋划策
(二)宣传文登历史文化,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
(三)开展各种文博专业交流活动
(四)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五)开展专业知识咨询服务
(六)组织志愿者,举办相关公益性活动
(七)提供其他各种文化产业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以“文登博物馆之友会员证”为身份证明。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个人会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四)热心公益事业、热爱地方历史文化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可到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索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团体审议通过。
(三)由团体发放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会员享有团体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有权对团体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行使监督权。
(三)会员可自由退会。
(四)可以免费参观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举办的各种收费的特别展览,
购买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出售的书刊及纪念品可享受八折优惠;
(五)可优惠利用本馆展厅举办各种展览、文化活动或商品宣传、展销活动;
(六)享受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不定时寄出的最新展览信息、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
(七)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寒、暑假活动。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团体组织的各种活动。
(四)对本馆展览、宣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
(五)完成团体交办的工作。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须预先书面通知团体,并交回会员证。如一年内不参加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