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及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2-11-25

博物馆藏品是人类社会悠久历史的实物见证和宝贵的文化财富,也是博物馆各项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的入藏品,属于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符合本馆入藏标准的文物、标本。

一、藏品入藏标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文物征集办法》,结合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的藏品现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文物、标本即可达到入藏标准。

    (一)反映文登地区史前社会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代表性实物;

    (二)反映文登历史时期政治制度演变、经济发展、各阶层生活状态的代表性实物与相关资料;

    (三)反映文登地区农垦活动的器物;

    (四)反映近代以来文登人民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代表性实物与相关资料;

    (五)具有科学价值的动植物化石、标本以及矿石标本;

    (六)反映文登地区工农业生产建设活动的代表性器物;

    (七)反映文登地区多元文化的民俗文物;

(八)与我馆性质和宗旨有关、有助于丰富馆藏资源、提高藏品质量的其他文物和标本。

 

二、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一)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的藏品征集工作由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组组织实施。成员由业务副馆长、陈列保管部和办公室等部室人员组成。陈列保管部主抓文物征集工作,具体负责文物征集手续。

   (二)对所有拟征集的文物,由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组在正式征集之前进行真伪鉴定和价值评估。遇有较重要、价值较大或数量较多的文物时,聘请专家进行真伪鉴定和价值评估,并对拟征集文物提出是否同意征集的具体意见。

   (三)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组负责文物征集来源的联络和确认,掌握文物市场的动向。

   (四)根据展览需要陈列保管部可提出拟征集文物清单,报文物征集工作组审议通过后,再根据清单进行专项征集。

(五)根据拟征集文物的来源确定文物征集的方式,分为购买、接受捐赠、交换、调拨等。

(六)通过征集入馆的藏品,经手人要仔细做好科学记录,注意搜集原始资料。经馆文物征集工作组核准确认后,逐件分别填写藏品入馆凭证一式二份,陈列保管部主任、业务副馆长签字批准后,随同文物、标本一并送交库房保管员,交接清楚后,由双方签字盖章,一份作为收据交缴物人备查,一份由档案室存档。

 

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

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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